解析《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》
【字號:大 中 小】 閱讀: 6488 發布時間: 2016-10-25 10:59:12
??? 7月25日,國家發改委發布《關于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》中明確指出,充分利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信息資源,構建全國藥品信息平臺,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饋追溯機制,并禁止醫療機構限制處方外流。
??? 該《方案》不僅在國家層面為醫藥產業改革指明了方向,更為關鍵的是,將每一步的工作細化到各個部門,結束了多年以來醫改“九龍治水”的局面。文件傳達的信息更是行業內值得關注的焦點。
一、兩票制實施在即,藥品流通行業大洗牌
??? 《方案》指出,完善企業物流信息系統,充分利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信息資源,構建全國藥品信息平臺,向社會公開藥品價格、用量、質量、流通等信息,接受群眾監督,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饋追溯機制。
??? 此次《方案》明確通過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,建立藥品信息共享和反饋追溯機制。這就意味著,在國家層面已肯定了“兩票制”的制度設計,相關領導表示,國家推行兩票制只是時間問題,一旦各方面時機成熟,醫藥流通行業大洗牌必定是在所難免。
??? 與此同時,對于流通產業的監管也并沒有放松。《方案》指出,按照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(GSP)要求,推動優勢零售企業開展連鎖經營,統一采購配送、質量管理、服務規范、信息管理和品牌標識,提高連鎖藥店規范化、規模化經營水平。尤其是在目前醫藥產業相對發達的省份,一個省有200-300家藥品配送企業,兩票制一旦實施,藥品流通企業的數量肯定會急劇減少,產業并購將會頻繁發生。
二、鼓勵處方外流,零售藥店迎來春天
??? 《方案》指出,醫療機構應當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,并主動向患者提供處方,保障患者的購藥選擇權;加快形成多元化醫療服務格局,擴大患者選擇權。
??? 處方不能外流一直是限制零售藥店發展的政策之一。此次《方案》再次強調,禁止醫療機構限制處方外流政策的推出,讓整個藥品零售行業看到了發展的機遇。但政策何時能夠落地?如何實施?也是相關企業最為關心的問題。自2009年新醫改以來,一系列政策推動醫藥分開。此前出臺的多個政策文件均明確提出,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,禁止醫院限制處方外流,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。有分析人士指出,處方外流從醫療機構向零售藥店外流已成必然趨勢,從規模上看,該增長一旦落地,足以讓零售終端的銷售規模翻倍。
三、藥品的市場調整機制值得期待
??? 這一方案中最大的亮點是確立藥品交易價格的市場機制。根據《方案》規定,今后我國將實施醫療、醫保、醫藥聯動改革,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,藥品實際交易價格主要由市場競爭形成。將由發展改革委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、衛生計生委、保監會牽頭。
??? 當前中國藥品價格的定價機制仍是行政定價機制,即各省通過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方式進行藥品采購,這一方式的弊端在于,諸多并非在市場一線的政府部門根據各企業的報價進行定價,不一定真正符合市場規律。這種情況下,容易滋生一些權力尋租空間,使得中國藥品價格的下降空間有限。此前,已有部分地方政府通過與流通企業集中采購的方式,嘗試降低藥品價格,比如安徽和福建省的部分地市,通過地市級的集中采購,將地方藥品采購價格下降了30%左右。由此說明在藥品省級集中招標采購過程中,還有一定的下降空間。
??? 相關人士認為這并非沒有解決之道,如果后續國家的監管側重于藥品報銷價格的監督,但在其他環節則由藥廠和醫院之間按照正常的市場機制定價,藥廠在自己的成本和利潤考量下,與醫院協商確定出供貨價格,可能不同醫院的供貨價格會有差異,但這樣才能體現出市場機制,也能真正調動藥廠和醫院的藥品采購積極性。如果擔心在這種機制下,企業或醫院的利潤過高,仍無法控制費用,但有了上述市場價作為參考標準,國家也可繼續降低報銷價格來進行調節,而這種調節能真正符合市場的特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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